有关《向左走,向右走》已在1月21日刊于光华日报的<异言堂>
望着营门外最后一批内安法令扣留者在一星期前获释,全国总警长卡立已蠢蠢欲动,难抵7日之痒,尽然开始盼望恶法的重新回归。
最初,人类社会需要国家机关,是因为有了这个“必要之恶”,确保人与人之间是按照文明规律,而不是野蛮的“森林法则”来相处。为了维持“共同的善”或基本公共生活,人民是要信任这个社会契约,将某些权利付托给政府。
然而,我们却不能无视,一味强调“共同的善”,会有可能导向“伪善”的威权政府的。政府权利的膨胀,会直接威胁公民的消极自由,如经商自由,学术自由,不被歧视的婚姻自由等。
再则,在缺乏民主基础的发展中国家,我们更时刻要反思这种政治意识形态向右走的暗流涌动。
美国前总统小布什的对伊拉克所发动战争无疑就是典型拥抱好战主义的鹰派政府,直接对政策相违背的外国进行道德干预并诉诸于暴力。然而,几年后,强国先前所站的道德制高点,显然地也因无法如预期般在他国寻获任何大杀伤性武器而荡然无存。
另一边厢,我国前首相马哈迪,日前也主张以内安法令对付小众的社群如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的倡导者。
他老人家认为我们需要内安法令来对付这些所谓的极端分子,例如到处说淫秽事情的人。
然而,主观的道德干预往往会适得其反,并会侵犯到公民的消极自由。大家对“善”的理解未必划一。在这多元文化和宗教的社会,某社群认为“善”的东西,在其他社群可能是“恶”或“非善”的,例如穆斯林社群所理解的一夫多妻制。
当政治领袖所诠释的“善”和大多数公民所理解的“善”不一致时,就会出现“伪善”。这也会让新的威权政府,会用这套“伪善”的论述来合理化其拒绝民主自由和打压基本人权的倒退政策,例如为了抗衡冷战后的西方新自由主义而倡导所谓“亚洲价值观”便是典型的伪善论述。
若恢复内安法令是有益于社会的“共同的善”,那政府是否会第一时间用来对付我们认为所谓的极端分子,例如到处发表煽动言论的土权主席呢?否则,抽离民主和自由来论述“共同的善”是无法前进,甚至会威胁社会大众的和谐利益。